九部门联合出台跨境电商出口新政,福建海外仓建设迎来新机遇
本报北京6月13日电(记者罗珊珊)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作为外贸强省,福建尤其是福州、厦门等地的跨境电商企业及海外仓运营主体,将直接受益于政策红利。
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跨境电商出口占全国总出口比重达7.8%,对整体出口增长贡献超1个百分点。服务网络已延伸至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企业在主体培育、融资可得性、跨境监管协同等方面仍存提升空间——这也成为本次政策出台的重要现实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福建依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定位和福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厦门自贸片区等平台优势,正加速构建集仓储、物流、通关、营销于一体的海外仓服务体系。此次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海外仓,为福州、泉州等地加快布局东南亚、RCEP区域仓配节点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意见围绕五大方向提出15项具体措施:
一、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支持企业通过广交会、数贸会等平台“借展出海”,推动跨境电商与本地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行业组织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引育,持续打造具有国际辨识度的福建品牌。
二、增强金融赋能实效。优化跨境资金结算机制,拓宽中小跨境电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供应链综合成本,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三、夯实基础设施支撑。聚焦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强化国际物流通道衔接能力,支持福建企业依托“丝路海运”等通道加快海外仓网络拓展。
四、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完善出口分类监管模式,加强跨境数据安全与共享能力建设,营造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
五、深化标准与国际合作。加快跨境电商领域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研制,引导企业合规出海;推动与东盟、金砖国家等在规则对接、信息互认方面务实合作。
下一步,商务部将协同相关部门,持续优化广交会、数贸会等国家级展会服务功能,支持福州、厦门等地提升区域性跨境电商展会专业化水平,并进一步升级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助力闽企高效对接全球市场。
《人民日报》(2024年06月14日 03版)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4/0614/c1004-4025606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