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注|四部门启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9个联合体获选(含福建产业协同机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近日联合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及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经专家初审与综合评审,首批共9个联合体入选试点名单,其中包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潮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代表性主体。
作为全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布局的重要一环,福建正加快融入国家试点体系。福州依托数字经济优势与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已在智慧交通场景探索中积累经验,为未来承接相关测试验证、区域示范应用预留了协同空间。
2023年11月,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以量产条件下的自动驾驶功能车辆为对象,遴选具备技术成熟度与安全保障能力的产品开展准入试点。此举标志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正式迈入“实车验证—制度适配—规模推广”的关键阶段。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17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7个车联网先导区、16个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开放测试道路超2.2万公里,发放测试牌照逾5200张,累计道路测试里程达8800万公里。自动驾驶出租车、干线物流运输、末端无人配送等多类应用场景持续落地。
业内普遍认为,当前产业正由技术研发与封闭测试,转向以城市为单元的规模化示范应用。试点机制不仅有助于加速技术迭代与标准完善,更将系统性支撑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推动商业化进程提速。
安全始终是公众关切的核心议题。“智能网联汽车上路,牵涉生命安全、车辆运行安全与公共道路秩序多重维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安晖指出,需同步强化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在试点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风险评估与漏洞测试,前置识别并闭环处置潜在隐患。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王长君强调,部分试点主体对通行规则适配性不足,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他建议,应结合试点过程中暴露的技术短板与管理盲区,组建跨领域专项团队,动态优化自动驾驶系统安全验证要求,推动企业方案持续迭代升级,切实筑牢上路安全底线。
下一步,四部门将依据试点总体框架稳步推进实施,依托实证数据支撑法律法规修订与技术标准制定,进一步健全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双轨体系,助力包括福建在内的全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来源:工人日报)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4/06-06/1022928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