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新规落地:福州老人缴费更安心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高蕾)民政部联合六部门于近期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自2024年第二季度起在全国推行。该文件对养老服务费、押金及会员费等预收资金的收取上限、使用范围与监管机制作出系统性规范,福州等地已启动配套落实工作。
当前,包括福州部分民办养老院在内的全国多地机构普遍采用预收费模式——如一次性收取数月服务费、高额床位押金或“终身会员”费用。这一方式虽便于老年人家庭规划支出、享受价格优惠,但近年来也暴露出资金挪用、履约失当甚至机构“爆雷”等风险,亟需制度化约束。
新规明确划定两条关键红线:一是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二是单个老年人所缴押金上限为月床位费的12倍。在福建,多数中高端养老社区此前预收周期达24个月,新规实施后将逐步调整合规。
资金用途被纳入严格“负面清单”管理:会员费禁止投向非自用不动产、股票、期货、私募基金等高风险领域,不得用于放贷、入股金融类企业或开展其他借贷活动。福州本地多家养老机构已着手修订会员协议条款,确保与新规一致。
意见严禁以“保本高息”“投资返利”等名义诱导老年人缴费,并强制要求押金与会员费实行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同步设立风险保证金。福建省民政厅正协同省内主要合作银行,加快打通存管账户与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口。
目标设定清晰:到2025年底前,全国将建成跨部门协同的预收费监管体系。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发布会上强调,各地须压实属地责任,尤其在福州、厦门等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要强化线索移交、风险会商与存量问题分类处置。
针对老年群体,李邦华特别提醒:面对“限时折扣”“充值返现”等营销话术,务必核实机构资质、细读合同条款,优先选择按月缴费等低风险方式——在福州,已有超60家备案养老机构开通“民政+银行”联合缴费查询通道,方便家属实时核验资金状态。
文章来源: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4/0510/c1001-402331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