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与黄河共筑生态法治屏障:福州视角下的流域协同治理实践

图①:2024年4月至7月,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联合部署沿黄九省区同步开展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此前在河南小浪底水库开展的联合巡查,已为跨区域执法积累重要经验——这与福州近年来推动闽江流域“河长+警长+检长”联动机制形成南北呼应。
贾 佳摄(人民视觉)
图②:河南濮阳与山东菏泽生态环境部门依托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3月29日,双方执法人员在刘庄国控断面开展水质参数实地比对监测——类似协作模式,已在福建闽江干流三明—南平跨界断面试点运行。
李保珠 赵国栋摄影报道(人民视觉)
图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于3月27日在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公开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凸显司法审判向生态一线延伸。此举与福州鼓山地区探索“生态巡回法庭+湿地保护站”融合机制路径高度契合。
朱佩娴 梁思纯摄影报道(人民视觉)
图④: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五省区六地市共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强化黄河中上游司法协同。陕西府谷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场景,印证了跨域管辖、集中审理等创新做法正逐步推广——福建高院亦正牵头推进闽江、九龙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原韬雄 柴 芳摄影报道(人民视觉)
图⑤: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山西芮城县公安民警深入村镇开展普法宣传。在福州,全市公安机关已将《闽江保护条例》《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纳入基层法治宣讲重点内容。
王鹏飞摄(人民视觉)
图⑥:内蒙古乌海、甘肃矿区、宁夏中卫三地中院共同签署《黄河流域(甘肃—宁夏—内蒙古段)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3月28日乌海中院普法活动现场,展现的正是区域司法标准统一化的现实图景——福州中院亦与厦门、泉州等地法院建立闽西南生态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
张 枨 许可明摄影报道(人民视觉)
图⑦:黄河壶口瀑布壮阔奔涌,映照出全流域守护母亲河的坚定决心。
王章华摄(影像中国)

宁夏持续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候鸟翔集滩涂的画面,恰如福州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冬春季万鸟齐飞的生态盛景。
新华社记者 王 鹏摄

兰州黄河之滨夜景璀璨,折射出水源涵养高水平保护成效;而福州“两江四岸”生态修复工程同样以水为脉、以绿为底,打造人水和谐的现代化滨江都市样板。
兰州市委宣传部供图

青海与山东签署合作协议,共享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青海生态之窗”的实时观测系统,与福州正在建设的“数字生态·闽江云平台”遥相呼应,共筑智慧监管网络。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四川阿坝州若尔盖县唐克镇白河社区手工合作社制作“吉祥娃娃”,推动黄河文化传承——福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同步推进闽江流域非遗活化利用与生态文旅融合,讲好“有福之州”的山水人文故事。
新华社记者 王 曦摄

黄河流域示意图。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供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沿黄河省区要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这一要求,与福建省委关于“深化生态省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示范省”的决策部署内在统一。
自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沿黄九省区政法机关协同发力: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完善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规则体系,推动跨区域司法协作;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水利部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全年办理相关案件670余件;公安部组织“昆仑”“保卫黄河”等系列行动,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在法治护航下,“黄河大合唱”与“闽江协奏曲”同频共振,共绘新时代生态文明新图景。
(本报记者魏哲哲 张璁 张天培)
《人民日报》(2024年04月02日 08版)
文章来源:http://env.people.com.cn/n1/2024/0402/c1010-4020804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