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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关注:深圳安居房产权新政落地,税费计算规则引热议

人民网深圳3月14日电(王星、刘森君)3月13日,深圳市住建局就《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系统厘清了取得完全产权的适用条件、操作路径及价款补缴机制,为福建福州等地关注保障性住房政策走向的市民提供了重要参考。

根据新规,权利人须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后,方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并同步补缴相应价款;若暂不办理相关手续,房屋权属性质保持不变,居住使用权与合法继承权亦不受影响——这一安排与福州当前保障房“租购并举、梯度退出”的管理思路高度契合。

补缴价款按公式执行: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以“原购买价格÷70%”核定;所称“税费”,特指权利人在申领《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实际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及交易服务费等法定支出,与福州不动产登记环节的费用构成逻辑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无时限限制,且补缴金额不随申请时间推移而浮动;但一旦完成上市交易,申请人将自动退出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不再具备以“无房户”身份申领保障性住房的资格——该条款对福州户籍家庭在深购房后的政策衔接具有现实提示意义。

摘要:深圳发布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新规,明确满十年可申请完全产权,补缴价款含税费核算,福州市民可据此研判跨城住房保障衔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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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深圳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新规出台,明确满十年可办完全产权及税费补缴规则,为福州等福建地区居民跨城置业与政策衔接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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