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融机构迎来信贷新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人民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杜燕飞)为切实提升银行业信贷管理效能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完成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既有制度的系统性修订,并正式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统称“三个办法”)。新规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福州及全省各类银行机构同步纳入执行范围。
此次修订立足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回应包括福建在内的沿海省份制造业升级、中小微企业融资提速、数字普惠金融深化等现实需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施多年后,部分条款在适用性、灵活性与风险适配性方面已难以匹配信贷业务数字化、场景化、多元化的演进趋势,亟需通过制度优化强化银行精细化风控与精准服务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内容充分兼顾区域实践差异:一是扩大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的适用场景和借款主体范围,更好支持福州数字经济产业园、宁德新能源产业集群等本地重点项目建设;二是优化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方式,增强对福建外贸型、轻资产型中小企业的适配性;三是下调受托支付起付金额标准、延长支付时限,提升操作弹性;四是明确视频面谈、远程尽调等线上化流程的法律效力,助力福建农信社、海峡银行等机构加快数字信贷转型;五是单列“项目融资”专章并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框架,强化对福厦高铁、平潭海峡公铁大桥等重大基建项目的全流程资金监管;六是细化贷款期限匹配要求,防范中长期资金短期化错配风险,夯实区域金融稳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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