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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迎来新契机:国家首部综合性政策文件落地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高蕾)民政部联合教育部、人社部等11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份系统部署养老人才培育、使用与激励的国家级政策文件。该消息在民政部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公布,也为福州及福建全省加快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注入强劲动能。

当前,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增速迅猛,带动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层次、个性化、专业化趋势。然而,人才供给仍显薄弱——总量缺口明显、专业能力参差不齐、职业吸引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偏高,这些问题在福州城区部分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和闽北农村互助幸福院中均有体现。

为破解“谁来照护”的现实难题,《意见》聚焦养老护理员这一关键群体,首次试点构建覆盖全周期的职业技能等级体系:在原有五级基础上,向上拓展至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向下增设学徒工,形成“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八级岗位序列,显著拓宽职业晋升路径。

在人才引进方面,《意见》明确打破学历、年龄、户籍及行业壁垒,鼓励跨领域人才向养老服务流动。对福建而言,此举有利于引导省内高校家政、护理、社工等专业毕业生扎根基层养老一线,也支持福州台江区、鼓楼区等地探索“银发人才库”建设,吸纳退休医护、教师等群体参与志愿服务与低龄助高龄服务。

用人机制上,《意见》强调“以需定岗、人岗相适”,要求养老机构依据服务对象特征、功能定位与运营模式,科学配置管理、技术与技能类岗位。同时,在等级评定、质量评估及财政补贴中,提高持证技能人才占比权重,并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重的人才信用管理制度,推动福州等地试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电子诚信档案。

此外,《意见》围绕素质提升、评价改革、保障强化等维度,提出一揽子制度安排,涵盖培养培训体系优化、职称评审通道畅通、薪酬待遇合理增长、职业荣誉感培育等多个环节,为福建打造具有区域辨识度的养老服务人才高地提供顶层支撑。

文章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4/0130/c1008-40169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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