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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二手房交易须警惕:“独家代理”签约后跳单可能担责

在福建,尤其是福州楼市活跃区域,不少业主为加快售房节奏,选择与中介签署“独家代理”协议。但这一看似便捷的安排,实则暗藏法律风险。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卖方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后,绕过原中介自行完成交易,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违约,需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应违约金。

法官特别提醒购房者与售房人——在福州及全省范围内开展二手房交易时,对“独家代理”条款务必审慎对待,充分理解其法律约束力,避免因随意“跳单”引发纠纷。

所谓“跳单”,即委托方在中介已提供实质性服务前提下,故意规避佣金支付,转而通过其他渠道或自行成交,此类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已被明确纳入违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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