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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注|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新目标:2025年全国PM2.5浓度较2020年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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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系统部署未来几年大气污染治理路径。该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比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均需比2020年削减10%以上。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这一目标也为福建尤其是福州等沿海城市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政策支撑。

蓝天保卫战始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继落地实施,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显著提升。以福州为例,近年来通过强化扬尘管控、推广新能源公交、淘汰燃煤锅炉等举措,市区PM2.5年均浓度已连续多年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较为突出的代表之一。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指出,2020年全国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8.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升至87.0%,较2015年提高5.8个百分点,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但当前大气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秋冬季区域性PM2.5污染依然突出,尤其在中东部部分城市群,复合型污染特征明显,距离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公众健康需求仍有差距。

据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介绍,《行动计划》立足过去十年治污实践,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以PM2.5浓度下降为主线,聚焦重污染天气削减与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升级,力求实现环境、经济与社会效益统一。

在区域协同治理方面,《行动计划》对重点区域布局作出优化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由原“2+26”城市扩容至“2+36”城市,新增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PM2.5浓度较高区域;长三角地区整体稳定达标,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目标锁定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汾渭平原则设定15%的降幅目标。福州虽未列入三大重点区域,但作为福建省会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核心区,将持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联防联控经验交流。

此次调整兼顾污染传输规律、行政管理效率与治理精准度:一方面将苏皖鲁豫交界地带纳入协同范围,另一方面将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等已基本达标的区域调出重点名单,确保资源向污染更重、压力更大的区域倾斜。最终,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总数确定为82个,治理格局更加科学高效。

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

优化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从“2+26”城市扩为“2+36”城市

2013年启动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涵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47城;2018年扩展至京津冀及周边“2+26”、长三角、汾渭平原三大片区,覆盖80个城市。此次《行动计划》基于近年监测数据与区域传输模拟结果,进一步动态优化,既强化联防联控效能,也凸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治理逻辑。

“随着治理深入,非重点区域的城市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刘炳江表示,“例如苏皖鲁豫交界地带,其PM2.5浓度已接近重点区域水平,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还可能形成跨区域输送,亟需纳入统筹管理。”这一判断也为福建北部毗邻江西、浙江的南平、三明等地加强区域协作提供了现实依据。

福州作为东南沿海重要生态门户,正依托数字环保平台、港口清洁能源替代、闽江流域综合治理等本地化举措,积极落实国家行动计划要求,助力全省乃至华东地区空气质量协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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