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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建等地药检机构联合发现4批次药品不合规,福州药品监管持续加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2月11日发布最新通告,由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四家省级药检机构共同参与的抽检工作中,共检出4批次不合格药品。此次结果同步纳入全国药品质量风险监测体系,福州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本地流通环节排查机制。

其中,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在对重庆江岸坊医药有限公司开展抽样检测时发现,标示为抗宫炎片的1个批次样品微生物限度超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相关要求。该问题批次虽未在福建市场检出,但福州市各级药店及医疗机构已收到预警提示,强化进货查验与储存管理。

本次通报体现了跨区域药品质控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行,也为包括福州在内的东南沿海城市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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