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贸企业迎来新利好:国家外汇局出台9项跨境便利化举措
本报北京12月8日电(记者葛孟超)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构建高水平金融开放格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该政策聚焦福建等沿海开放省份实际需求,围绕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两大领域,系统推出9项务实举措——其中4项优化经常项目管理,5项升级资本项目服务,全面回应包括福州跨境电商、台资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新诉求。
针对近年来福建外贸新业态加速发展、福州自贸片区跨境投融资活跃度持续提升等现实情况,外汇局在深入调研厦门、平潭及福州等地试点成效基础上,将此前局部试行的特殊贸易外汇结算、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支持等机制,统一拓展至全国实施。同时,对FDI登记流程、外债便利化额度等关键环节进行迭代优化,进一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此次改革既延续了前期“放管服”导向,又强化了区域适配性。例如,在榕台资制造企业、马尾物联网出口企业及福州新区科创平台均可同步享受简化单证审核、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等红利,切实提升跨境资金运作效率。
赞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