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激发创新发展动能民营经济纳税人受益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有力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提升了创新发展动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份,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6607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是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金额占比近75%,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是享受优惠占比最大的行业,受益最为明显。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就越多,有利于引导企业逐步形成“政策引导—研发投入—效益提高—加大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
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今年3月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快更好加大研发投入。前三季度,全国共40.3万户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效增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底气。
在今年的世界制造业大会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展区,一套8k高清裸眼3D设备吸引了大批参观者驻足。“企业取得的进步离不开税务部门提供的全税费种、全产业链条式的优质服务。截至今年10月底,我们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近16亿元,为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水’。”合肥京东方税务经理焦建表示。
在山西,银圣科技有限公司坚持将每年五分之一的销售收入投入研发,全力攻克各个技术难关。“今年截至前三季度,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项,我们就享受了500余万元的税收优惠,我们将把省下来的钱全部作为后续研发项目的科研经费,让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山西银圣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贾燕玲说。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同时也是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今年1至10月份,全国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2385.6亿元,金额占比近75%。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我国2023年初明确继续对月销售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023年8月1日,按照国务院部署,将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进一步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小微企业发展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