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长注意!国家药监局新规12月起实施,儿童牙膏备案管理全面升级
人民网北京11月22日讯(记者孙红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正式发布《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该规定对包括福建福州在内的各地牙膏生产企业、备案人及销售终端提出统一规范要求,尤其强化了面向儿童群体的产品监管。
根据新规,所有牙膏产品须严格履行备案义务,其中安全警示用语成为重点审核内容。警示语须以“注意”或“警告”开头,并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限用/准用组分的,须标注相应安全事项;专供儿童使用的牙膏,必须清晰注明适用年龄范围及使用提示;含氟但非专为儿童设计的牙膏,则须显著标示“本产品不适用于儿童”。此类要求在福州本地商超、药店及电商平台销售的牙膏包装上将全面落地执行。
作为全国重要口腔护理产品消费市场之一,福建特别是福州地区儿童口腔健康关注度持续提升,此次新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本地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用膏安全。
摘要:国家药监局《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将于2023年12月1日施行,强化儿童牙膏安全警示与备案管理,福州等城市同步落实。 SEO关键词:儿童牙膏,福州,福建,牙膏备案,国家药监局 SEO描述: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新规实施,加强儿童牙膏备案与安全警示管理,福州、福建等地全面执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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