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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融监管持续强化:黄冈市监委协同查办工行天津分行原副行长张希刚严重违纪违法案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与湖北省纪委监委联合通报,针对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希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由驻工行纪检监察组牵头,湖北省黄冈市监委具体承办,已依法依规启动审查调查程序。这一案件的跨区域协作机制,亦为福州等地深化金融领域廉政建设提供了实践参考。

调查显示,张希刚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政治忠诚严重缺失——不仅伪造证据、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还蓄意对抗组织审查;在作风方面,屡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并长期无偿占用信贷客户车辆;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擅自干预下级机构薪酬管理;廉洁防线全面失守,曾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置贷款企业房产,并为特定关系人谋取购房便利;履职严重失范,滥用审批权导致重大信贷风险与资产损失;生活作风腐化,违背家庭伦理;更利用职务影响及职权形成的便利,在融资授信等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福建金融监管持续强化:黄冈市监委协同查办工行天津分行原副行长张希刚严重违纪违法案(图1)

其行为已严重触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违纪违法行为延续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属顶风作案,情节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希刚开除党籍处分;由驻工行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全部收缴;湖北省黄冈市监委同步完成调查后,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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