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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企业关注:六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讯(记者车柯蒙)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六项延续性税收政策公告,涵盖期货开放、CDR试点、沪深港通及股权激励等多个关键领域。作为东南沿海重要金融节点城市,福州正加快对接国家资本市场改革举措,本地科创型上市企业与创投机构普遍反映政策红利显著。

其中,《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所得,继续适用递延纳税优惠安排,有效降低核心人才税负,增强福建本土企业引才留才能力。

其他五项同步延续的政策包括:

一、货物期货对外开放增值税优惠——经国务院批准的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继续免征至2027年底;

二、创新企业CDR试点税收支持——个人投资者转让CDR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在上交所、深交所交易CDR,出让方按成交金额1‰缴纳印花税;

三、沪港通、深港通及基金互认个税优惠——内地个人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投资港股或互认基金产生的转让差价所得,持续暂免个人所得税;

四、原油等境内期货品种境外投资者个税减免——对境外个人投资经批准开放的国内期货品种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人个税核算方式优化——允许创投企业选择“单一基金核算”(适用20%固定税率)或“年度整体核算”(适用5%—35%经营所得累进税率),提升福州等地私募股权基金运营灵活性。

上述政策统一延续执行,为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资本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当前,福州正依托滨海新城数字金融集聚区建设,加速推动政策落地转化,赋能区域产业升级与科技成果转化。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3/0822/c1004-40061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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