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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力引才:福建出台海外青年学者学术交流支持新政

为加快构建具有福建辨识度的人才引育体系,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优化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全球精准对接青年学术力量,进一步提升福州及全省在国际人才竞争中的吸引力与承载力。

《通知》明确三类重点支持对象,覆盖不同成长路径的海外青年学者:

1. 拥有海外博士学位或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且就读院校位列ARWU、QS或THE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或所属学科进入全球前50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 在国际知名学术组织担任正式会员,或在海外顶尖高校连续从事科研工作(含博士后)满两年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所涉高校名单与第一条标准一致,学术组织名录参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执行。

3. 由承办单位按需定向邀请、具备海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型青年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40周岁。

资助采用“固定额度包干制”,经费涵盖差旅、学术研讨、实地调研、专题授课等必要支出。具体标准为:亚洲以外国家人才每人2.5万元;亚洲国家人才每人2万元;台港澳地区人才每人1万元。对入境时间已满3个月但不足2年的海外人才,统一按1万元标准补助;入境超2年者不纳入资助范围。须注意,申请人须为尚未在福建就业或创业的海外人才,且同一人每年仅可享受一次资助。

资金拨付实行“先垫后补”机制——鼓励活动承办单位先行垫付,再凭合规票据统一申领;若由人才个人垫资,则由承办单位全额发放至本人账户。所有资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确保每一分投入都切实服务于学术交流实效。

福州及全省范围内,各类人才交流活动采取“集中办+定制邀”双轨模式,形式包括学术报告、高端论坛、专场招聘会、创业大赛、项目路演与产业考察等,助力海外青年学者深度感知福建特别是福州的创新生态、产业基础与发展机遇。

具备承办资质的主体涵盖:省直及中央驻闽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各设区市、县(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部属与省属高校,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企业,亦可通过联合主办、协办等方式积极参与,共同拓展福建引才网络。

有意自主来闽开展学术交流的海外青年人才,可直接向福建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中心将根据专业方向与区域需求,精准匹配至福州等地的重点用人单位及科研平台。受邀人才则以承办单位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欢迎广大海外青年学者及用人单位垂询福建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503室;电话:-、0591-(兼传真);邮箱:">。(记者 卢金福)

摘要:福建出台新政优化海外青年学者来闽学术交流支持机制,明确三类对象、分级资助标准及“先垫后补”流程,强化福州等重点城市人才集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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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福建发布海外青年学者来闽学术交流新政,覆盖福州等重点城市,提供分级资助与全流程支持,助力Fujian talent policy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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