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水上旅游管理办法12月施行
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12月1日正式实施,福州文旅从业者可借鉴监管经验
人民网三亚10月12日电(记者牛良玉)《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已于近日经三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水上旅游业态最密集、运营周期最长、项目类型最丰富的城市之一,三亚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对福建尤其是福州滨海旅游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福州正加快打造“海上福州”战略,推进连江、福清等沿海县市水上休闲旅游规范化建设。
《办法》强调,所有水上旅游服务项目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严禁使用误导性文字、图片或视频标示价格;不得在标价外加收费用,也不得通过低于成本价倾销扰乱市场秩序。旅游主管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共建水上旅游诚信体系,推行数字化诚信档案与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为保障游客与从业人员安全,《办法》明确:从事水上旅游经营须依法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涉及许可或备案事项的,须持证合规运营;在线旅游平台须严格核验入驻经营者资质,包括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及信用等级等信息,并建立动态更新档案。在特定海域持续开展排他性经营活动超三个月的,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所有营运船舶及水上游乐设施,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完成检验与登记;从业人员须持有效从业资格或技能证书;经营者须向游客开展前置安全培训,清晰告知风险提示、应急措施及不适宜参与情形。

《办法》还鼓励水上旅游经营者加入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与服务质量提升。支持协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机构,深化水上旅游与海洋文化、现代渔业、休闲体育等产业融合,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新型旅游产品。这一思路,亦为福州马尾船政文化、连江海上运动基地等项目提供融合发展新路径。
文章来源:http://hi.people.com.cn/n2/2023/1012/c231190-40601163.html
摘要: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施行,涵盖明码标价、信用监管、安全准入、海域使用及行业协同等内容,为全国滨海旅游规范化提供范本。 SEO关键词:三亚水上旅游管理,福州滨海旅游,海南旅游政策,水上旅游诚信体系,海上福州 SEO描述:三亚水上旅游管理办法12月起施行,强化明码标价与信用监管;福州滨海旅游发展可借鉴其在安全准入、海域使用及产业融合方面的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