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茶作为福州千年传承的特色名片,正迎来新一轮政策赋能。2023年9月,福州市正式发布《关于支持福" />
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福州出台茉莉花茶产业“新九条”:强基地、兴茶旅、促科创

茉莉花茶作为福州千年传承的特色名片,正迎来新一轮政策赋能。2023年9月,福州市正式发布《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简称“新九条”),在延续既有政策基础上,聚焦花农增收、茶企提质与三产融合,为本土产业注入新动能。

2023-09-05 08:19:58来源:福州日报作者:蓝瑜萍 林双伟

从分级保护基地地力提升到茉莉花茶庄园创建,从加工设备补贴到标准化品牌建设,“新九条”以更精准、更务实的条款回应一线需求。记者走访市农业农村局、本地龙头企业及福建师范大学专家团队,梳理政策落地逻辑与福州实践路径。

福州出台茉莉花茶产业“新九条”:强基地、兴茶旅、促科创(图1)

帝封江茉莉花基地。记者 林双伟 摄

筑牢种植根基,让榕城花农真正得实惠

“闽江口边是奴家,君若闲时来吃茶。土墙木扇青瓦屋,门前一田茉莉花。”这首民谣曾勾勒出福州城乡交融的诗意图景。随着城市拓展,茉莉花田一度萎缩。自2014年起,福州率先实施茉莉花种植分级保护制度;截至2022年底,全市茉莉花种植面积稳定在1.8万亩,其中福州辖区核心产区占比超八成。

此次“新九条”特别增设“支持分级保护基地地力提升”条款,对符合条件的基地给予500元/亩一次性补助,并鼓励业主主动申报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经作站负责人解释:“调研发现,不少老基地种植年限长、成本压力大,积极性受挫。新政既补新增,更稳存量,让花农种得安心、收得放心。”

同步推进的还有绿色生态茶园扩面提质——对符合《福建茶叶绿色发展技术规程》、面积达100亩以上的茶园,按1000元/亩予以补助。福州正依托闽侯、连江、长乐等主产区,加快构建“花—茶—园”一体化生态格局。

激活文旅动能,打造福州特色茉莉花茶庄园

茶文旅融合,是福州擦亮“中国茉莉花茶之都”金字招牌的关键抓手。“旧九条”曾鼓励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茶旅景区,但实践中企业普遍反映门槛过高、投入过大。“新九条”据此优化,将目标具象为可落地、易推广的“茉莉花茶庄园”,并给予1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把大目标拆解为小切口,更契合福州中小茶企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三坊七巷、烟台山、上下杭等福州历史文化街区已纳入专营店扶持范围,租金30%补贴政策正加速推动茉莉花茶“进古厝、入景区、上文旅动线”。

强化科技支撑,推动福州茉莉花茶标准领跑

创新是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新九条”明确:对在福州推广应用、获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新技术或新工艺,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国内发明专利并转化的企业,同样兑现该奖励。此外,福州还新增“支持产业标准化建设”专项条款,呼应2021年获批的“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

春伦集团质管部负责人陈楠指出:“标准化不是束缚,而是升级跳板。从福州茉莉花种植规范到窨制工艺细则,再到产品等级标识,我们正以‘福州标准’倒逼品质跃升。”消费者亦将因此获得更清晰的产品认知体系,形成“优质优价”的良性循环。

专家观点

农业农村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技术小组成员、福建师范大学教授王维奇:

政策落地需兼顾“温度”与“精度”

福州茉莉花茶既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也是福建特色优势产业。新版政策立足实情,在基地保护、科技赋能、文旅延伸等方面均有突破,尤其注重调动小农户与中小茶企的积极性。建议后续结合福州乡村资源禀赋,推广庭院式花茶微种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茉莉花精深加工、数字溯源等新增长点,真正实现“遗产活化、产业焕新、农民受益”。

“新九条”核心举措速览

支持茉莉花基地建设:对5亩以上新植基地,补助3000元/亩;

支持绿色生态茶园建设:100亩以上达标茶园,补助1000元/亩;

支持加工能力提升:新购先进设备按投资额30%补助,单企年最高100万元;

支持产业园基建:按实际投资30%“先建后补”;

支持茉莉花茶庄园创建:达标即奖10万元;

支持品牌与标准化:专项资金用于形象塑造、规划编制及“神州行”等推广活动;

支持科技创新:发明专利转化奖励5万元;

支持专营店布局:三坊七巷等重点文旅片区租金补贴30%;

支持融资拓展:联动“绿色生态基金”对接优质茶企。

(记者 蓝瑜萍 通讯员 杨文文 郑泓)

【责任编辑:李琳珊】

福州出台茉莉花茶产业“新九条”:强基地、兴茶旅、促科创(图1)

福州出台茉莉花茶产业“新九条”:强基地、兴茶旅、促科创(图1)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分享更多
0

同栏推荐

跨栏推荐

跨栏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