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重磅推出10项特级人才支持举措,打造东南沿海人才强市新高地
2023-08-24 07:56:12来源:福州晚报作者:马丽清
为加快构建具有福州辨识度的高层次人才引育体系,福州市正式印发《福州市特级人才引进办法》,围绕项目扶持、安居保障、团队建设、平台搭建、成果转化等维度,系统推出10条精准化、差异化、高含金量的支持政策。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全职引进的特级人才,在福州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一事一议”综合项目资助,资金专项用于技术研发、平台升级与核心团队培育。同时,每人可免费入住福州国际人才港住宅区不低于200平方米的高品质人才公寓;若选择购房,可在落地后5年内分三期(比例为4∶3∶3)申领总额700万元的购房补助。
在柔性引才方面,福州面向中央驻闽单位、省属高校院所中全职工作的特级人才,以及通过项目合作方式服务本地发展的柔性人才,按合同金额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对牵头在榕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的,实行“一事一议”专项资助;建成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
聚焦人才生态优化,福州设立总规模达10亿元的福州国际人才港基金,专用于支持特级人才及其团队的科技研发与产业化落地。凡在福州转化成效显著的科研成果,依法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同步享受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企业采购特级人才技术成果并在榕实施转化的,经技术合同登记后,按交易额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上限200万元。
强化团队支撑能力,福州允许用人单位使用人才专项编制或特设岗位,突破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限制,定向引进特级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对全职在榕工作的团队骨干,按其税前薪酬30%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三年累计最高500万元/团队/年,由市财政与所在单位同级财政各承担50%。团队成员还可免费入住福州国际人才港酒店式公寓,并优先申领“闽都英才卡”,享受专属服务。
博士后平台建设同步提速:特级人才在榕新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首名博士后进站即获100万元建站补贴;在站博士后每年可获8万元日常经费及5万元生活补助(最长两年);出站后与福州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或创办企业的,另享30万元落地奖励,分三年拨付。
教育、医疗、交通等全方位服务全面覆盖。特级人才子女可自主择校入读优质公办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择民办学校的,由市级财政按每生每学期1万元标准连续补助三年。在榕工作期间,可配备专职助理与公务用车,免费入住福州国际人才港基地。
福州还创新推行“政府搭台、企业引才、高校进编、共同培养”三方协同机制,依托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理工大学、闽江学院等在榕高校资源,推动特级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符合条件者转入高校或科研院所事业编制,实现人才身份与职业发展双保障。
此外,福州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引才:对成功引进或自主培养特级人才的本地用人单位,以及签订共建共享协议的中央驻闽、省属单位,给予相应引才或育才补助;向提供有效引荐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发放引才奖励。
福州国际人才港与福州大学城正加速联动融合。特级人才团队可无偿使用人才港研发中心、成果孵化基地及旗山湖国际会议中心等设施;大学城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全面开放共享,跨单位使用设备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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