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科技界关注:欧洲议会正式通过《人工智能法案》,福建数字产业迎来新参考
3月13日,欧洲议会以523票赞成、46票反对、49票弃权的压倒性结果,正式表决通过《人工智能法案》。多位联合提案议员称这一天为“人工智能治理史上的里程碑时刻”,福州本地人工智能企业及高校研究团队已开始组织专题研读。
该法案文本已于当日由欧洲议会官网正式发布。对比今年1月流出的非官方草案,最终版本在通用人工智能(GPAI)、实时生物识别应用及国家安全豁免条款等方面作出若干技术性微调,但整体框架与风险分级逻辑保持稳定。
若欧盟理事会于4月29日完成最终批准程序,法案预计将于5月公布、6月起分阶段实施。作为全球首部全面规范AI开发与应用的区域性法规,其落地或将再度确立欧盟在数字规则制定中的引领地位——这一进程也正被福建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福州软件园AI合规实验室等机构密切跟踪。
法案确立“风险导向”监管主线,将AI系统划分为四类:禁止类、高风险类、有限风险类与低风险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欣指出:“欧盟此次立法延续了其一贯的风险分级治理逻辑,为包括福州在内中国地方AI产业合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样本。”
六类应用被明确列入禁止清单,包括无差别公共场所实时面部识别、利用AI在教育或职场场景中推断个人情绪状态等。但需注意:执法机关在司法或行政授权前提下,仍可使用面部识别技术追踪严重罪犯或防范恐怖活动。
以、为代表的基础大模型,因具备广泛适用性,被归入“通用人工智能(GPAI)”范畴,须履行额外义务,如公开训练数据摘要、严格遵守欧盟版权法规等透明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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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通过《人工智能法案》,确立全球首个AI风险分级监管框架;福州科技界积极研判其对本地AI产业与数字治理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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