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落地福建自贸试验区首单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
2026年5月1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正式启用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此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福州及全省涉外经营主体更高效、更合规地开展跨境资金运作。
第一项突破聚焦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松绑:取消原负面清单中“不得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的限制,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非金融企业将资本金、外债收入及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依规出借给非关联企业。这一调整显著提升资金流动性,在福州本地企业实践中已初见实效。
第二项升级拓展外债外汇登记办理范围:不再局限于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企业可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任一具备资质的银行自主办理,极大增强业务办理的灵活性与可及性,为福州及闽东北地区企业提供了更便捷的属地化服务通道。
第三项优化简化外汇NRA账户退汇流程:当NRA账户向境内账户付款发生退回时,结汇银行可暂存资金于内部账户,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未完成处置的,再购汇原路退回,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
政策实施首月,注册于福州开发区的福州新电燃料有限公司顺利完成福建省首笔试点业务——在福州市区某银行成功办理外债外汇登记,引入境外资金近1亿美元,并合规向非关联企业出借超100万元人民币。企业负责人指出:“作为扎根福州的实体企业,新政让我们在外债使用上真正实现了‘活起来’——既能盘活闲置资金,又可通过产业链协同支持上下游伙伴,这正是福建自贸试验区服务本地实体经济的生动体现。”
依托福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以更高水平开放推动跨境投融资服务体系迭代升级,切实赋能福建涉外经济稳增长、提质效,加快把福州打造成为面向两岸、辐射东南的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枢纽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