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注|国家发布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21个品种聚焦临床急需
为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优化医药产业结构,1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多部门,在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基础上,正式印发《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第四批目录”)。此举对福建本地制药企业加快仿制药研发申报、提升区域药品可及性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的政策解读,本批次目录共纳入21种药品、47个规格,突出体现三大导向:临床价值优先、用药依从性增强、产业化落地可行。

首先,遴选严格遵循临床需求与疾病负担双重标准。由国家卫健委牵头,组织涵盖临床医学、药学、审评审批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跨学科专家团队,结合国内诊疗指南推荐、在研进展及真实世界用药情况,经分科咨询、剂型比对与实名投票等程序,最终确定入选品种,覆盖抗肿瘤、神经精神、辅助生殖、放射性诊断等多个关键治疗领域——其中部分品种已在福州多家三甲医院临床应用中显现短缺迹象。
其次,注重提升患者治疗依从性。例如,针对精神分裂症治疗药物卢美哌隆,目录明确列入10.5mg、21mg、42mg三种剂量规格,便于医生根据病情动态调整,也契合福建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的实际用药需求。

第三,强化研发与生产的可行性评估。本次遴选延续前三批经验,由多部门协同组建专项工作组,系统分析国内外研发进展、国内原料药供应链稳定性及潜在市场容量,重点支持具备产业化基础的品种,助力包括福州海王福药、厦门万泰凯瑞在内的闽籍药企精准布局仿制研发路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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