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存在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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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标识证券的代码是,被简称为*ST景峰的证券名称是,拥有公告编号为2026 - 002的是,这些信息。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不允许有虚假记载产生,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准确,杜绝误导性陈述内容出现,且保证所披露信息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以下简称的“公司”,在2025年10月21日,收到了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即以下简称的“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07。有需要的话,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还有(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依据这些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面向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且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首先,常德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其次,公司说不定有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接着,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那么公司会被实施破产清算,再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也就是《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会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在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以及之后的净利润,将其中较低的那个数值来看,均呈现为负值,并且,有一家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机构,我们以下将其简称为“大信”,它针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一直到本公告被披露的这个日期,《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所涉及的“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这一事项所产生的影响,暂时还没有消除。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其证券简称是*ST景峰,证券代码为,在2026年1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有一定情况。于2026年1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又有相应状况。在2026年1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了12.92%,此为连续3个交易日的累计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的有关规定,这般的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出现的不同于平常波动状况,公司针对相关情况展开了核查,现在就相关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以下情况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相关报道,报道内容是可能或已经会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核实,向控股股东进行了核实,向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却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却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却未披露的重大物质,且都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2026年1月9日的时候,公司、管理人与相关方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以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这一情况,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所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其公告编号为:2026 - 001 。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表明态度称,当下本公司不存在任何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进行披露却还未披露的事项情况,也不存在与该类事项相关的一些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内容;且董事会方面未曾获取情报知悉本公司存在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暴露却未透露的、会对本公司股票以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同时公司前期所披露的各类信息不存在需要进行更正、补充的地方之处 。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在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里,无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还是之后,净利润中孰低的那个数值一直都是负值,与此同时,大信针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给出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到本公告被披露的那个日子,《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里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这件事情所产生的影响,暂时还没有消除。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公司达成了营业收入27,185.59万元,此营业收入相较于上一年同一时期跌落了7.75%;公司实现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6.49万元,该净利润相较于上一年同一时期增长了8.71%,与之相关的经营状况详细内容可查看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此报告公告编号为:2025-081) 。
3、破产重整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完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在2025年10月21日那天,公司收到了常德中院送来的,(2024)湘07破申7号的《民事裁定书》,以及(2025)湘07破15号的《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去担任公司管理人。在2026年1月9日的时候,公司、管理人与相关方签署关于《重整投资协议》以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这件事的详情可以去查看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所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该公告的编号是2026 - 001 。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文规定,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所提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倘若公司顺利施行重整且执行完毕重整计划,这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路径。若重整失败,公司便存在被法院裁定破产的风险。要是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债券到期未清偿
按照那在2023年12月31日时公司同“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本该在2024年7月1日支付“16景峰01”的本息,其本金是2.95亿元。一直到本公告披露的那个时候,公司没能清偿“16景峰01”的到期本息。公司已跟“16景峰01”持有人当中的5家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有5家基金管理人,它们代表着9只证券投资基金,这9只证券投资基金累计被豁免,其所持有的公司“16景峰01”债券本金总计达到1.1亿元,同时被豁免的还有,其所持“16景峰01”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却未收取的全部费用。在本次豁免完成之后,公司尚未清偿的“16景峰01”的剩余本金是1.85亿元。
鉴于这些问题存在着说不准的状况以及有可能有的风险,公司会紧密留意这些事情接下来的发展情形,并且及时去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公司庄重提醒众多投资者注意: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挑选确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司所有的信息都是以在上述挑选确定的媒介上披露的信息作为标准,敬请众多投资者理智地进行投资,留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