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有变化,快来看看具体情况
6.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在授予日之后,一直到认购资金缴纳完成之前,有10名激励对象,原本拟获授的合计4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为他们主动放弃,最终没有被认购。所以,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从875人变成了865人,实际授予数量,从1,028.4000万股变成了1,024.4000万股。除了上面说的这些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实际授予情况,和公司第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授予事项是一样的。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当下,对于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可参照如下表格所示:(在此需声明,以下百分比计算方式为四舍五入)。
请注意:其一,上述提到的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其数量并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其二,公司全部处于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其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给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涵盖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者合计起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还有其配偶、父母、子女。
3. 以上合计得出的数据,和各明细数相加起来的总和,在尾数方面要是出现差异,那是因为四舍五入才导致的。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起始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时,直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者回购注销完成之日,其最长的年限界限为不超过36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颁发给予限定条件股份所产生的限售期限分别各是,自激励针对人群受到授予以限定条件股份授予登记达成那一日的时间作为起始之后过了12个月,以及24个月这样的状态。激励针对人群依据本激励计划而享有的以限定条件的这种股份,在解除限售之前不准许进行转让这种行为,也禁止用于担保或者用来偿还债务。激励针对人群由于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以限定条件的股份而去获取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这种情况,还有派发股票红利,再有股票拆细如此这般的股份,同时按照本激励计划予以锁定 。
(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按照如下表格所示,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解除限售期以及各期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情况为:
限售期结束之后,公司给达成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去办理解除限售的事,对于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以及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所持有之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依本激励计划所讲的原则进行回购然后注销,当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没达成时,相关权益不得延续到下一期。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时,因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而取得的股份,还有因派送股票红利所取得的股份,以及因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这些股份应与限制性股票之时,保持同时限售的状态,不可以在二级市场予以出售,也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以及解除限售比例,这二者都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要是公司针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相对应的该等股份,将会一并被回购。
(四)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解除限售考核年度是2026年与2027年这两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开展一次考核,而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来解除限售。
为达成激励效果的最大程度实现,此激励计划依据公司不一样的业务以及管理板块展开考核,具体涵盖以下方面:其一为药品化学制剂研发板块;其二是药品生物制剂研发板块;其三乃生命营养品板块;其四是药品制造板块;其五为医药商业板块;其六是管理总部(这其中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层面,针对各个板块的考核结果,都划分成A、B、C这三个档次,而关于具体的考核指标,情况如下:
(1)药品化学制剂研发板块
(2)药品生物制剂研发板块,具体所说的是名为“浙江新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为“新码生物”的模块 。
留意,上述所提到的“累计销售额”,是在新码生物抗体偶联药物产品达成销售之后,该产品累计达成的,经过审计予以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3)生命营养品板块
(4)药品制造板块
(5)医药商业板块
(6)管理总部(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意,前述“毛利润”指标,是在公司相应板块业务里,营业收入减去该板块业务营业成本之后所形成的差额 。
2.上述“净利润”指标,其计算依据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此净利润要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若公司相应板块未能达成业绩考核目标,那么对应激励对象在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都不可以解除限售,会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当中的各个年度,针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依据《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总共存在A、B、C、D、E五档,要是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是A/B/C档,那么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属于“考核合格”,要是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为D/E档,那么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属于“考核不合格”。具体呈现如下:
要是激励对象出现“考核不合格”这种情况,那么公司会依据本激励计划当中的规定,去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的解除限售额度,那些没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会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3、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份的计算方式
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针对当年度而言,那些股份会结合关乎运作的公司层面考核结果,以及侧重于个体表现的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加以定论定夺。具体的计算方式是这样的(如下所示):
首先,激励对象当年度有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其次,激励对象所属板块当年度存在公司层面考核结果 ,再者,该考核结果对应着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然后,此比例乘以个人层面系数 ,这一系列计算得出的结果 ,就是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12月19日,针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452号),经过审验,至2025年12月18日这个时间截止时,浙江医药收到了86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用货币缴纳的行权款,这些行权款合计人民币7,478.12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总计是1,024.4000万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在2026年1月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与《过户登记确认书》,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5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当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其来源乃是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而来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此次授予达成之后呢,公司的总股本不会产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还有他们各自的持股比例同样不会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号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十七号》关第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有关是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于每个股份支付的各财务报表日作为结算日,在该限售期内,依据最新获取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已经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资料,修正预计当中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且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把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者费用以及资本公积。
董事会给出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是2025年11月26日,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去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这些费用会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进程里进行分期确认,并且是在经常性损益当中列支。经过测算后呈现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体现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留意,上述所呈现的结果,并非意味着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展现的会计成本,一是跟实际授予的日期存在关联,二是与授予时的价格有关系,三是和授予的数量有依存,四是还及关涉实际生效以及失效的数量,与此同时,特意提醒股东,要关注可能会产生的摊薄影响。
2. 上述对于公司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其最终的结果,将会以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作为依据,而定。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