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祥山机械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被罚款1.5万元
相关新闻
福建省安溪祥山机械有限公司被罚款1.5万元
福建省安溪祥山机械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被安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5任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福建省安溪祥山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福建省上杭县闽杭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赞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