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及福建多地物流企业因违规运输等行为被依法处罚
摘要:福建上杭县闽杭物流、富亿达物流及玖海建设三家企业近期分别因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未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行为,被福建泉州、漳州及贵州贵阳等地执法部门处以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福建省上杭县闽杭物流有限公司,因未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关于车辆技术状况与从业人员资质的法定要求,于近日被泉港区交通运输局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并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140项规定,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同属福建物流行业的福建富亿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亦因同类违法行为——即未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及从业人员合规管理义务,被漳州市长泰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闽漳泰交执(2024)罚字第90号,罚款金额为9000元,处罚有效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注册地在福州都市圈辐射范围内的建筑企业,福建玖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虽项目位于贵州贵阳,但其未按规定存储“海伦堡•太阳湖人才小镇(4-6、10-13、18-23#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构成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违反,最终被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50000元罚款。
从福州出发,辐射闽西、闽南乃至省外协作项目,福建交通与住建领域监管持续强化。上述案例反映出省内企业在跨区域经营中,对属地法规适配性及合规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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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及上杭、长泰等地多家企业因违反道路运输条例或未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被泉州、漳州、贵阳等地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涉及金额1万至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