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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

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9日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切实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青岛市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调整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二、调整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在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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