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多项人事任免获通过
2026年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福州举行。本次会议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围绕人事任免事项开展审议与表决,所有决定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执行。

会议现场,新获任命人员集体进行宪法宣誓,彰显福州法治建设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根据工作变动情况,会议决定接受陈京香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将该事项报请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在政府组成部门方面,林立清同志被任命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陈登峰同志不再担任该职务。
司法系统人事调整同步推进:李振云、方圆、陈菁菁、张瑜丹被任命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赵彦邦、林岩、黄东旭不再担任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审判员职务;赵永凌亦被免去市中院审判员职务。
检察系统方面,林水华、郑雯被任命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江福林、任珺不再担任该职务。此外,会议还批准免去林施兆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作为福建省会城市,福州此次人大常委会人事安排,体现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为新一年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摘要:2026年2月27日,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事项,涵盖市政府、法院、检察院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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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2026年2月27日,福州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福州人事任免决定,涉及福州城市管理委员会、福州中院、福州检察院等多个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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