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批43家定点零售药店接入门诊统筹服务,购药可直接医保结算
为持续提升福州参保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医保服务的便捷度与获得感,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于2024年3月29日正式公布首批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宏利药店有限公司等43家机构率先落地实施。
此举严格依据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精神,坚持“稳妥起步、分步扩面”工作路径,优先将已在福建省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系统挂网、覆盖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用药目录的药品,纳入福州本地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即日起,福州参保人员凭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流转的电子处方,在上述43家已开通服务的药店购药,相关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直接支付,无需先行自费垫付。
根据榕医保文〔2023〕69号、榕医保中心文〔2024〕12号文件部署,本次纳入系依企业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启动,全部为具备“双通道”资质的福州本地连锁或单体零售药店,切实强化了福州市多层次医保服务网络支撑能力。
以下为正式通知全文:
关于福州市宏利药店有限公司等43家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可及性,优化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榕医保文〔2023〕69号)、《关于做好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4〕12号),现决定将福州市宏利药店有限公司等43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正式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范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一批)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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