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正式启用养犬新规:3月1日起未办证、不戴牌将被罚
自3月1日起,福州市全面执行《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处罚条款。在福州,未依法登记养犬、携犬外出未佩戴犬牌等行为,将面临明确行政处罚——这一变化已在晋安区保利香槟国际小区等福州多个社区率先落地。
日前,晋安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走进福州本地居民小区,开展文明养犬普法宣传。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并重点指导犬证申领流程。
福州居民郭先生此前因不了解线上办理方式,尚未申领犬证。经城管人员现场演示,他通过手机端快速完成申报。“原以为手续繁琐,没想到在福州用‘e福州’APP就能全程办结,既方便又安心。”郭先生表示,证件不仅是合法养犬凭证,更利于厘清责任,提升邻里信任度。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单位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逾期未改的,依法没收犬只并送交收容留检所。
除无证养犬外,犬只出门未佩戴犬牌亦属违规。执法中,工作人员发现一名已办证但未挂牌的福州市民,当场予以提醒:“3月1日起,遛犬不戴牌将依法处罚。”该市民当即表示配合整改。
依据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款:携犬出户未佩戴犬牌的,先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在福建全省率先施行,目前已覆盖福州全域。截至2月底,福州主城区犬证申领率显著提升。从3月1日起,福州还将对遛犬不避让行人、未即时清理犬粪、饲养禁养犬种及一户多证等情形同步开展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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