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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加装电梯最高补贴10万元!《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就《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标志着福州老旧小区“上下楼难”问题正加速进入系统化破解阶段。作为福建推进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该政策聚焦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个主城区,释放明确扶持信号。

根据征求意见稿,福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须坚持“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公开透明、充分协商”原则,并鼓励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小街巷整治及城市风貌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具备条件的片区可按“整体设计、自主实施”路径,成规模、成片区开展加装,提升福州老城居住品质与空间效率。

申请加装电梯前,须由申请人向本梯位全体业主征询意见,并可联合业委会或属地社区居委会(含村委会)组织表决。方案需经本梯号专有部分面积及业主人数均达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且其中四分之三以上面积与人数同意方可通过——这一门槛兼顾决策效率与邻里权益保障,体现福州基层治理精细化思路。

加装单位可按小区、楼栋或单梯位申报,在尊重现状前提下,允许合理利用少量小区绿地,切实回应福州高密度老城区土地资源紧张的现实约束。同时强调“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风貌协调”,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底层住户及相邻建筑的影响,严禁借加装变相新增无关空间,确保符合福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规划技术审查标准。

针对沿福州城市主干道加装的情形,电梯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严格达标,并契合道路景观设计要求;其余道路在满足消防疏散与视觉协调前提下,退距可适度优化,但严禁占用道路用地。此外,加装方案须同步保障底层产权车库业主车辆正常通行,轿厢尺寸宜预留担架通行空间,外观设计须与原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有机融合,彰显福州传统与现代交融的城市美学。

项目竣工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将按不高于工程总造价三分之一(以正式发票为准)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福州四城区政府可在总额内设定上限,单台最高补贴10万元,并鼓励选用安全可靠、维保完善的高品质品牌电梯,推动福州加装电梯从“能用”迈向“好用”。

适用范围明确覆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辖区内已建成投用、权属清晰、结构安全、且未纳入五年征迁计划的无梯既有住宅。福州其他县(市)区及高新区可参照执行,为全省同类城市提供可复制的“福州样本”。

另悉,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步就《福州市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展意见征集,进一步拓展加装政策覆盖面。(记者 梁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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