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破获特大非法集资案:以“非洲电力原始股”为名骗取3.07亿元
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主犯李某某(福建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吴某某等人自2019年2月至4月,在福州及周边多地组织路演、召开宣讲会,虚构“非洲电力原始股”投资项目,宣称该项目获政策背书、成本低廉、收益可观,并谎称由非洲银行兜底保本,承诺上市后回报率达5至10倍,以此诱骗社会公众投资。
经查,该团伙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面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共计3.07亿元。随着项目彻底“暴雷”,大量福州本地及省内外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部分老年群体涉案金额较高,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
法院审理认定,李某某、吴某某等四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最终,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案例点睛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黄锦波)
赞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