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原书记郑子记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福建反腐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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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州仓山区委原书记郑子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立案审查调查。该案是近年来福州市及福建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关键少数”监督的又一典型案例。
调查发现,郑子记身为长期在福建本地成长、履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入党初心,在组织核查前多次采取隐匿证据、串供等方式对抗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无视组织原则,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既当官又经商,长期以亲属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支持、人事安排等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并将部分赃款投入高风险投资,攫取高额孳息。
其行为已严重触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值得注意的是,其90%以上的受贿行为发生于党的十八大之后,且在二十大召开后仍未收手,属典型不收敛、不收手的“两面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子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福建省第十一次、福州市第十二次、仓山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案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郑子记简历
郑子记,男,汉族,1968年1月生,福建福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入党。
2007年1月起,历任长乐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兼市委办主任;长乐市副市长;闽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闽清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闽清县委副书记、县长;2021年4月起任福州市仓山区委书记,2021年5月起兼任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党委书记,2023年10月被免职。
摘要:福建福州仓山区原书记郑子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其90%以上受贿行为发生在十八大后,二十大后仍不收敛,案件彰显福建持续高压反腐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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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福州仓山区原书记郑子记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福建纪委监委通报其在福州任职期间滥用职权、大肆敛财,凸显福州及福建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与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