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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6个县(市、区)启动集体林权“三多”改革试点,福州永泰率先参与

福建省林业局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6个县(市、区)开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创新试点——即“三多”改革。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发源地之一,福建此次行动进一步凸显其在深化林改中的先行示范地位,福州所辖的永泰县亦列入首批先行探索试点名单。

试点聚焦产权明晰、经营高效、服务精准三大维度,着力推动林权管理流程再造与系统集成,覆盖确权登记、流转交易、价值评估、抵押融资、纠纷调处、退出机制等全环节;同步延伸至育苗造林、抚育间伐、主伐利用、精深加工、三产融合等林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复合经营、主体协同经营等多种联营模式;并加快构建涵盖技术指导、金融支持、碳汇开发、设施配套等在内的现代化服务体系。

方案明确首批42项重点改革任务,分属3大类,按差异化路径推进:尤溪、上杭、平和、云霄、德化、惠安、永泰、周宁、柘荣等9个县(市、区)作为先行探索试点,须落实不少于14项任务;邵武、永安、漳平、南靖4地承担联动推广职责,落实任务不少于28项;沙县区、顺昌、武平3地则开展系统集成试点,力争基本完成全部清单事项。

本次改革试点周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将为福建打造新时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提供关键实践支撑。

(记者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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