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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监管再亮剑:多家机构因信贷与承保违规被罚|福州金融从业者关注本地合规启示

台海网10月25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10月16日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金罚决字〔2023〕27号),对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处以罚没合计138.5万元。经查,该行存在三项典型问题:一是未依规承担小微企业押品评估费用;二是贷款全流程管理存在疏漏,风险分类结果失真;三是线上经营类贷款的贷后跟踪机制执行不力、信贷资产质量管控缺位。

同日公布的另一份罚单(深金罚决字〔2023〕30号)显示,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因贷款用途审核流于形式、资金支付环节管控失效,被深圳监管局处以25万元罚款。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反映出部分在深外资银行对授信“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处罚主体分布在全国多地,但其暴露的业务短板——如贷前调查粗放、贷中监控缺位、贷后处置滞后——同样值得福州及福建全省中小银行警醒。当前,福建正加快构建区域金融合规协同机制,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已启动辖内法人银行信贷流程穿透式检查试点。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于10月24日发布京金罚决字〔2023〕15号文书,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北京市分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事由为承保与理赔操作不规范、违规开展异地雇主责任险业务。而烟台监管分局同步披露的三份罚单(烟金罚决字〔2023〕32–34号)指出,中意人寿烟台中心支公司存在唆使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被处以0.5万元罚款及警告。

齐齐哈尔监管分局亦于近期开出齐金监罚决字〔2023〕20号罚单,认定哈尔滨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在办理结构性存款质押开票业务过程中缺乏审慎性,相关操作未充分评估底层资产流动性与兑付风险,违反银行业审慎经营原则。

深圳金融监管再亮剑:多家机构因信贷与承保违规被罚|福州金融从业者关注本地合规启示(图1)

从深圳到福州,跨区域监管动态持续释放强信号:信贷真实性、资金流向可溯性、保险展业合规性,已成为当前金融监管的核心焦点。省内机构宜对照典型案例开展自查,尤其强化福州本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费用承担透明度与贷后管理闭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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