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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之外的福建样本:莆田城厢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地难,户籍迁移成关键堵点

东南网6月13日讯(本网记者 金晶晶 章逸琳)“政策写得明白,执行却卡在户口本上。”近日,一位莆田市民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其母年逾七旬,因政府征地失去全部承包地,理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却因2017年整村改造后回迁至同街道的肖厝社区、并于2019年将户籍迁入安置房,被城厢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以“非原籍户籍”为由拒绝办理。这一情况,在福建推进城乡融合与征地制度改革背景下,颇具典型性。

改造后的顶墩社区。 吴炳端/摄

据徐先生介绍,其家庭第二轮承包耕地共1.75亩,自2007年起陆续被依法征收,累计达1.77175亩,已全部失地。其中,2023年因莆田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最后一块约1.0045亩耕地被征用。按《莆田市城厢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及莆城政办〔2023〕127号文件规定,被征地户责任田被征超70%、且家庭成员年满16周岁并户籍在本区的,即纳入保障范围;年满60周岁后,由区政府按月发放养老保障金,并与城乡居民养老金合并计发。

然而,关键在于“最近一次征地时”的户籍认定节点。城厢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佘海燕解释,依据省、市多层级政策口径,保障对象须以“最近一次被征地时该户公安户口簿在册人口”为准。徐母2023年被征地时,户口已登记于霞林街道肖厝社区,而非原属的顶墩社区——尽管两地同属城厢区、同属霞林街道,且安置房系政府统一建设分配。

莆田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因该项目政府依法征收徐先生家的耕地,面积约1.0045亩。吴炳端/摄

霞林街道相关负责人证实:该户确属完全失地农户,符合面积门槛与项目性质要求;但受限于现行户籍时间节点规则,当前无法启动保障资格认定。值得注意的是,类似因整村改造、跨社区回迁导致户籍变动而影响养老保障申领的情况,在福州、厦门等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征地实践中亦有零星反馈,凸显省级政策细则与基层执行衔接尚存优化空间。

目前,霞林街道正系统梳理包括徐先生在内的多起同类案例材料,拟按2024年6月《关于研究霞林街道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备忘录》明确的“先易后难、上报一批、审核一批、发放一批”路径,分批次提报至区级职能部门统筹研判。同时加强面向暂未达标群众的政策解读与动态跟踪服务。

后续进展,东南网将持续关注。

摘要:莆田城厢区一失地农户因回迁致户籍变更,被拒发养老保障金。政策明确以“最近一次征地时户籍”为认定依据,基层正汇总案例上报协调。 SEO关键词:莆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福州征地政策衔接,福建失地农民社保,城厢区失地补偿,霞林街道户籍迁移 SEO描述:聚焦莆田城厢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地难题,探讨福州及福建范围内征地政策与户籍管理的衔接痛点,涉及霞林街道、顶墩社区等本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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