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落马官员肖华被查:福建反腐持续深化,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决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肖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式立案审查调查。
作为土生土长的福建闽侯人,肖华长期在福州及所辖县区履职,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于党的十八大之后,且全部受贿行为均集中于2013年以后——其中相当一部分与福州新区、滨海新城等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工程项目承揽、财政资金拨付及政策倾斜密切相关,暴露出个别干部在推进“海上福州”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中纪法意识淡漠、权力观严重扭曲的问题。
经查,肖华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多次收受消费卡、礼品等财物,触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组织函询时隐瞒实情,违背组织纪律;以民间借贷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谋取不正当利益;更利用职务便利,在福州本地多个重点工程、产业扶持项目中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肖华简历
肖华,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于福建闽侯,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入党。
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任闽清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闽清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闽清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闽清县委书记、县长;
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闽清县委书记;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福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厅长级);
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福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厅长级);
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福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福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滨海新城党工委副书记;
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滨海新城党工委副书记;
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1月退休。
(福建省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