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原市委常委、秘书长吴允明被查:福州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严处违纪违法问题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该委已对宁德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吴允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此案系福建省纪委监委在福州统筹部署下,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成果之一。
审查发现,吴允明长期身处关键岗位,却背离初心使命,既谋官位又逐私利,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失守。其存在多项严重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触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瞒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以权谋私,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投资等方式获取高额回报;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并将公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在企业经营、土地置换、财政资金拨付及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综上,吴允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行为延续至党的十八大之后,属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吴允明简历
吴允明,男,汉族,1965年11月生,福建寿宁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入党。
2004年9月—2008年4月,任宁德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2008年4月—2010年9月,任宁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0年9月—2011年6月,任宁德市委副秘书长;
2011年6月—2012年2月,任宁德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2年2月—2013年9月,任宁德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3年9月—2014年1月,任屏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4年1月—2016年6月,任屏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年6月—2019年3月,任屏南县委书记;
2019年3月—2020年7月,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屏南县委书记;
2020年7月—2021年8月,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年8月—2021年9月,任宁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1年9月—2023年10月,任宁德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市委深改办主任;
2023年10月被免职。
(福建省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