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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注|国家两部委出台煤电容量电价新政,福建能源转型迎来新支撑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记者刘志强)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煤电两部制电价改革。此举旨在强化电力系统安全韧性,加速构建新型电力体系,助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演进——对福建这一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提升的东南沿海省份而言,政策落地将为省内煤电功能定位调整与调峰能力建设提供关键机制保障。

根据通知,现行煤电单一电价模式将全面转向电量电价+容量电价的两部制结构。其中,电量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容量电价则动态反映煤电机组在保供、调峰、备用等方面的系统性价值,并随煤电转型进程分阶段优化核定标准,切实体现其作为基础保障与灵活调节“双轨角色”的真实成本与贡献。

福州关注|国家两部委出台煤电容量电价新政,福建能源转型迎来新支撑(图1)

政策明确,所有合规运行的公用煤电机组均纳入容量电价机制覆盖范围。容量电价按机组固定成本的一定比例核定,全国统一采用每年每千瓦330元的基准固定成本标准。2024—2025年,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约为30%,转型步伐较快区域如福州周边重点电源基地可适度上浮;自2026年起,全国各省(含福建)该比例均不低于50%。相应容量电费计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

《人民日报》(2023年11月12日 第02版)

文章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1112/c1008-40116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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