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福建妇女权益保障再添司法利器: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6起农村土地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本报北京11月5日讯(记者张璁)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近日联合发布6件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聚焦农村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分配及宅基地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合法权益保障。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数字中国建设先行省和乡村振兴重点区域,福建福州等地近年来持续探索“府检联动+妇工协同”机制,为全国同类实践提供了有益参考。

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妇女权益保护类行政检察案件逾4000件。其间,各级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深化协作,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等常态化机制,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网络。在福州,鼓楼、闽侯等地已试点“行政检察+妇联调解”双轨响应模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妇女因婚姻迁移、户籍变动等因素,在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及土地相关权益主张中面临更复杂的法律适用难题。本次发布的案例特别关注“外嫁女”群体,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强化对行政诉讼与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效能,综合运用一体化办案、院领导包案、跨部门协同等方式,切实回应妇女在安居、生计、发展等方面的现实关切。

福建妇女权益保障再添司法利器: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6起农村土地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图1)

例如,在支某兰诉山东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体土地登记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依法认定:即便户口迁出原村,“外嫁女”仍可通过继承宅基地上房屋份额,依法登记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并就此提出抗诉并获法院采纳,有效维护其居住权与财产权。此类裁判规则,亦为福建多地处理类似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尺度。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等难点,典型案例突出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优势,结合妇联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掌握实情的特点,推动争议源头治理。如张某甲诉江苏省某镇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不予受理决定案中,检察机关主动通报当地妇联,协同开展实地走访与政策释明,最终实现行政争议与关联民事纠纷“一揽子”化解——这一做法已在福州连江、福清等地的涉农权益类案件中逐步推广。

《人民日报》(2023年11月06日 04版)

文章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1106/c1008-40110738.html

分享更多
0

同栏推荐

跨栏推荐

跨栏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