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招投标合规警示:最高检发布串通投标犯罪典型案例
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5起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的典型案件,释放出严打工程建设领域不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福州作为福建省会城市及工程建设项目密集区,此类案例对本地建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均具现实警示意义。
本次公布的案例覆盖全国多地,其中涉及企业与个人数量庞大:A建设集团等11家企业及陈某等30名责任人被立案;付某某、徐某某等7人团伙作案;陈某某、李某某等15人除串通投标外,还实施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复合型犯罪;J公司、W公司、Y公司及洪某某等5人跨区域协同围标;陈某某、邱某某等9人案件则深挖出背后涉黑组织及其“保护伞”,检察机关同步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监管堵漏建制。

据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介绍,当前串通投标已从单一违法行为演变为链条化、产业化犯罪形态,在福建及全国范围内的市政基建、房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等领域高发频发。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案企业开展社会影响评估,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主犯从严追诉,对从犯、认罪认罚人员依法从宽;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协同住建、发改、审计等部门推进诉源治理。
值得关注的是,在陈某某、邱某某案办理过程中,福州及周边地区相关主管部门已依据检察建议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强化电子化监管平台应用,提升围标串标识别预警能力,切实筑牢公平竞争市场底线。(记者刘硕)
文章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1103/c1008-40110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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