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大会议通过多项新规 - 金色港湾资讯网
福州聚焦|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榕闭幕,多项法规与人事事项获通过
5月26日上午,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福州圆满结束。本次会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高效完成各项议程,充分体现了福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制度效能与治理担当。
会议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主持并讲话。庄稼汉、李德金、袁毅等副主任及秘书长黄新銮出席会议;副省长赵增连,省法院院长金银墙,省监委、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来自福州及全省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代表及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共同参与,彰显了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在全省民主法治建设中的枢纽地位。

会议表决通过多项重要法规与决定:修订《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首次为农村边远地区设立小型畜禽屠宰点提供省级制度支撑,填补福建行业监管空白;审议通过《福建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强化党对基层自治的领导,细化选举流程,夯实福州等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基础;更新《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全面对接上位法修改,提升代表履职规范化水平。
会议批准《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南平市廊桥保护管理办法》三部设区市法规,其中福州市相关办法聚焦极端天气频发背景下城市韧性建设,凸显省会城市在防灾减灾体系中的示范作用。同时,会议决定批准《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将福州滨海新城、闽江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纳入实施路径。
围绕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工作,会议通过《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及《关于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确保福州及全省换届依法有序推进。因任职年龄原因,薛云官、黄华康、朱世泽、林兴禄四位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相关专委会职务,相关事项将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人事任免方面,欧岩峰、林玫瑰分别被任命为省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李杰鹏任省司法厅厅长,张帆任省住建厅厅长,陈茂和、陈枫任省法院副院长;同时免去林玫瑰省司法厅厅长、朱子君省住建厅厅长、欧岩峰省法院副院长等职务。所有拟任人员均在会前作供职发言,并于会后集体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彰显福州作为全省法治高地的庄严实践。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国家领导人关于生态文明、基层治理、两岸融合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福建“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以福州为中心辐射带动全省绿色低碳发展;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政策,守牢财政风险底线;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尤其要依托福建祖地文化资源,深化文旅、农业、数字技术跨界融合,加快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福州在其中承担关键支点功能。

当日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相关报告、法规草案及修改稿。省直有关单位、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全程参与,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记者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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