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视角看大足:法治护航下的千年石窟守护实践
【法眼观·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在重庆大足石刻景区,深秋的山径蜿蜒如诗——宝顶山千手观音造像舒展似孔雀开屏,流光溢彩;半身卧佛双足隐入岩层、右肩沉于地表,静默中引人浮想联翩。这一方世界石窟艺术的巅峰之作,亦为福建文保工作者观察跨区域法治协同保护机制的重要参照样本。
始建于初唐、延续至明清的大足石刻,集中呈现公元9至13世纪中国石窟艺术的最高成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人类石窟艺术史上最后的丰碑”。作为继敦煌莫高窟之后中国第二处石窟类世界文化遗产,它也是目前重庆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福州近年来持续推进三坊七巷、鼓岭等历史片区活化利用,其经验与大足的系统性保护路径形成南北呼应。
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重庆市渝北区、大足区法院与检察院,联合四川省安岳县法院、检察院共同签署《大足石刻文化遗产生态司法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步揭牌“资(资阳)大(大足)文旅巡回法庭”。此举标志着川渝石窟保护正式迈入法治共建新阶段,也为福州参与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文化遗产联防联治提供了可借鉴范式。
跨区域协作:共筑川渝石窟法治屏障
川渝石窟一脉相承,“上承云冈、龙门,下启大足”,现存2850余处摩崖造像,共同构成“大足学”的核心研究版图。针对法治宣传薄弱、专业人才短缺、资金保障不足等共性难题,大足区人大联合四川广元、安岳等地人大提出《关于川渝石窟寺依法保护的建议》,倡导打破行政壁垒、探索联合立法机制。
2020年6月,大足区检察院率先与四川乐山市、重庆武隆区检察机关签订协作意见,建成川渝首个世界遗产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合作平台。此后,大足区法院与四川资阳中院深化联动,协同推进区域文旅基建升级与精品线路打造,合力擦亮“资足常乐”文旅品牌——这一区域协同模式,正为福州牵头推动闽江流域古驿道、海丝遗址联合申遗提供现实参考。
跨系统协作:织密法治防护网络
大足石刻涵盖75处石窟、5万余尊造像及10余万字铭文,分布于全区18个镇街,多位于偏远山野,安防压力巨大。曾参与多宝塔佛首被盗案侦办的安保骨干杨光宇回忆,即便2004年建成智能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2008年上线全国文博系统首个野外多点安防集中管理平台,单靠研究院力量仍显捉襟见肘。
法治保障持续升级:1998年《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奠基,2017年《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出台——这是重庆首部针对单一重要文化遗产的专项地方性法规;2022年修正后,舒成岩、妙高山两处摩崖造像正式纳入法定保护范围,实现从“五山”到全域覆盖的跃升。福州在修订《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过程中,亦同步强化了对散存文物点的网格化监管条款。
大足区公检法机关打破职能边界,构建一体化司法保护体系:区检察院与石刻研究院共建11项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巡查、专家支持;市人大推动建成全国首家省级“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集办案、修复、普法于一体;全区887处不可移动文物实行“清单上墙、责任到人”,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全部落实专人专责。
跨专业协作:首创“文化遗产检察官”机制
2020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将文化遗产保护列为公益诉讼重点拓展领域。大足区检察院随即创新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制度,在大足石刻博物馆挂牌办公室,由4名检察官轮值驻点,并聘请研究院4名专家担任助理,提供文物认定、价值评估与修复技术支撑。
2019年两起古墓盗掘案办理中,“文化遗产检察官”联合专家实地勘验、科学评估公益损害,于2020年9月提起重庆首例文化遗产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全额支持修复费用与公开道歉诉求。2021年针对清同治年间文峰塔风化损毁问题,检察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邀请群众代表与专家全程监督,最终促成塔体系统性修缮。
该机制运行以来,已开展联合巡查30余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推动修缮文物13处、消除隐患14处,落实保护经费700余万元,并直接带动73项非遗项目纳入常态化传承计划。正如大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游强所言:“公益诉讼不仅是司法手段,更是撬动全民参与的文化普法杠杆。”
目前,我国现存石窟寺及摩崖造像共5986处,其中8项13处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首届石窟寺保护国际论坛在大足举办时,来自英、日、伊朗等十余国专家一致肯定其法治化保护路径。这一实践,既为福州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提供镜鉴,也彰显新时代文物治理中地域协同、专业融合、全民共治的中国方案。
(本报记者 张国圣)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3/11-04/1010581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