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叶德志故意杀人案终审落槌:死刑裁定维持,福州政法界关注严重精神障碍者司法处置边界
2025年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叶德志故意杀人上诉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在福建福州法律实务界引发持续关注,尤其就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员的量刑尺度与社会风险防控机制展开专业研讨。
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5年3月27日晚,被告人叶德志因妄想遭同村叶某等人迫害,携带两把菜刀驾摩托车寻人未果,转而在叶某住宅外遇被害人韦某某、叶某花、何某某三人,随即持刀连续砍击致其全部死亡。作案后叶德志试图自杀未遂,于家中被警方控制。经司法精神病鉴定,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辨认与控制能力部分削弱,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同年8月18日,湛江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叶德志随后提出上诉。
广东高院二审确认,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尽管叶德志具备坦白及限定责任能力等从宽情节,但其有预谋持械行凶、连续加害三人,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合议庭经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依法作出维持原判裁定。
(央视新闻客户端)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5/12-29/10542165.shtml
赞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