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消费者警惕“买一赠一”背后的试用装套路:小字免责≠合法避责
“在福州某电商平台下单一款进口精华霜,页面醒目写着‘买一赠一’,结果收到的赠品竟是3ml试用装,包装上还印着‘非卖品’。”近日,福州市民林女士向本地媒体反映这一经历,“广告图里两张产品图并列,大小相似,不放大细看根本分不清正装与试用装的区别。”
类似情况在福建多地消费投诉中频现。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品牌在电商详情页、线下海报及短视频广告中,惯用高饱和度大字突出促销信息,却将关键限制条款以极小字号、低对比度灰黑色字体嵌入角落或底部——这种“视觉降权”式标注,正悄然稀释消费者的知情权。
广告中的小字并非原罪,关键在于其承载内容是否关乎消费决策的核心要素。福建省消委会指出,若小字用于说明工艺参数、适用季节等辅助信息,属合理补充;但一旦涉及赠品规格、实际功效范围、收益风险提示等直接影响购买判断的内容,则必须以显著方式呈现。
“小字营销”的合规红线何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明确要求:经营者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显著”,不仅指字号大小,更涵盖颜色对比度、停留时长、位置布局等综合可识别性。例如,福州某美妆专柜曾因在“全肤质适用”主标旁以8号灰色字体标注“仅含干/油/中/混油四类测试样本”,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郭博宇律师表示:“广告法虽未量化字号标准,但‘准确、显著、清晰’是刚性要求。小字若沦为掩盖夸大宣传的工具,即构成形式合规、实质违法。”他提醒,福州消费者如遇此类情形,可立即截图保存页面全貌(含滚动区域),优先通过12315平台或福州市消协线上渠道维权。
监管正在提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12月12日发布的《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列为专项治理对象,明确要求引证数据、赠品说明、功效边界等关键信息必须同步可视、同屏可读。
专家呼吁,企业应回归营销本质——不是靠文字游戏做“藏法”,而是以产品力做“减法”。在福州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背景下,诚信透明的广告表达,才是本土品牌与全国一线品牌同台竞技的底气所在。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5/12-19/10536381.shtml
摘要:福州等地消费者反映“买一赠一”实为正装+试用装,商家以小字模糊关键信息。专家指出,涉及赠品规格等核心条款必须显著告知,否则涉嫌侵犯知情权。 SEO关键词:福州消费陷阱,福建广告合规,福州美妆维权,福建消费者权益,福州市场监管 SEO描述:福州消费者遭遇“买一赠一”试用装套路?本文解析福建地区小字广告的合规边界,解读福州市场监管新规与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