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注|全国三地税务部门集中通报平台企业涉税违法典型案例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17日,浙江温州、陕西西安、辽宁鞍山三地税务稽查部门同步曝光近年查处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作为数字经济活跃区域,福建福州正加快构建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税收协同监管机制,此次案例也为本地平台型企业合规发展提供了重要警示。
首起案件由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查办。浙江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至2019年运营“嫲嫲团”网络交易平台期间,通过隐匿经营收入实施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297.29万元;同时,在APP推广中使用个人账户发放劳务报酬,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72.75万元。2024年1月,该局依法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698.93万元;另就其未履行代扣义务行为处以罚款910.50万元,并辅导相关推广人员完成更正申报及补税。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第二起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实的虚开发票案。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至2022年间,虚构网络货运业务,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8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对外虚开4411份(价税合计18.55亿元)。2024年3月,税务机关依法认定其开具发票行为属虚开,并向379户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移送线索;6名主要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现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第三起系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的灵活用工平台违法案件。辽宁合众易薪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至2023年,虚构用工服务事实,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722份(价税合计9.51亿元)、增值税普通发票506份(价税合计0.21亿元)。2025年8月,税务机关依法定性其全部开票行为为虚开,并将819户下游受票企业线索移交属地税务部门;案件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税务部门强调:依法纳税是所有市场主体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平台企业尤须强化税法遵从意识。作为数字经济发展前沿城市,福州持续推动平台经济税收治理数字化升级,既优化“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也加强风险预警与精准监管。未来,跨区域涉税违法打击力度将持续加大,切实维护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5/12-17/1053531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