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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力市场评价制度落地

福建电力市场建设迎来新标尺:全国统一评价制度12月17日正式落地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魏玉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通知》,自即日起启动实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制度安排,该机制将为包括福州、厦门等重点城市在内的全国各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质效提供权威评估依据。

通知强调,评价体系须立足实际、动态优化,兼顾安全保供、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性等多重维度,构建起科学、系统、可迭代的评估框架。其核心目标是精准反映市场真实运行水平,强化监管决策支撑能力,进一步凸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跨区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对福建这样一次能源匮乏但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攀升的省份尤为关键。

具体评价围绕四大维度展开:一是市场运营效果,要求建成覆盖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的全链条规则体系,各地需及时配套出台实施细则,确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贯通;二是市场作用发挥,聚焦电力要素自由流动能力,推动跨省跨区交易频次与规模双提升,助力福建核电、海上风电等优质电源参与全国范围优化调度;三是经营主体可持续性,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电源结构合理布局,保障企业成本回收与财务稳健,稳定行业投资预期;四是市场竞争充分度,坚持统一开放原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对操纵报价、滥用市场力等行为实施精准识别与约束。

根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负责总体统筹,市场运营机构、高校及科研单位协同参与评估工作。福建省发改委、能源局将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动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及华东区域电力交易中心等单位,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加快推动评价机制在福州等地试点衔接与落地见效。

(责编:卫嘉、白宇)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5/1217/c1004-40626568.html

摘要: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明确四大评估维度及实施路径,福建等省份将据此强化市场建设与监管协同。 SEO关键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福建电力市场,福州电力交易,电力市场评价制度,能源监管 SEO描述:12月17日发布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正式实施,涵盖运营效果、作用发挥等四大维度,为福建、福州等地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与监管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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