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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层医疗提质升级:六部门联合推进特色科室建设

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基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政策支撑。

《指导意见》明确,将围绕“坚持定位、适应需求、合理布局、错位发展”四大原则,以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为抓手,在持续夯实全科、中医、预防保健等基础科室能力的同时,结合区域人口结构、疾病谱变化及健康服务短板,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备区域辨识度和群众认可度的特色临床科室。到2030年,所有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须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福州等地已启动试点探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差异化发展。

在福建推进健康福建建设背景下,该政策尤其强调对“一老一小一慢”重点人群的服务覆盖。基层特色科室建设聚焦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精神(心理)、五官(口腔)等紧缺领域,并鼓励拓展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安宁疗护、体重管理及老年人多病共治等专病服务能力,切实提升福州市民在家门口获得优质、连续、整合型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为保障建设实效,《指导意见》从五个维度提出具体路径:

一是优化科室设置,立足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强化功能定位与居民实际需求对接;

二是配强专业队伍,构建年龄梯次合理、职称结构均衡、学历层次适配的医护技团队,支持二级以上医院退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下沉福州基层一线;

三是规范运行管理,科学规划空间布局,配齐必要设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同步压实传染病防控责任并加强人文关怀;

四是拓展服务内涵,以基层基本病种为基础提升诊疗量与入院服务能力,推动服务链条由疾病治疗向全周期健康管理延伸;

五是筑牢质量底线,将基层特色科室纳入属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风险防范机制。

城市二、三级公立医院须切实履行公益职责,依托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及中医优势专科资源,通过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联合门诊、专科共建等形式,对福州及省内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常态化技术帮扶。同时,压实城市医疗集团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责任,落实人员长期派驻制度,建立临床带教、骨干轮训、技术推广三位一体的长效支持机制。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国家卫健委强调,将把特色科室建设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抓手。一方面强化政策协同,统筹临床专科建设资金与资源,改善基层基础设施与设备配置,推动“同病同付”医保支付改革向统筹区内基层倾斜;另一方面压实市、县两级主体责任,指导福州等地结合本地老龄化程度、常见病分布与现有资源禀赋,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与建设时序;此外还将加强典型经验挖掘与跨区域交流,助力福建打造基层特色专科建设样板。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5/12-17/105348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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