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注|华融前高管白天辉受贿超11亿元,今日在天津伏法
新华社天津12月9日电 2025年12月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有严重受贿罪的罪犯白天辉执行死刑。该案引发全国关注,福建多地金融监管机构及福州高校法学界亦组织专题研讨,强调金融领域廉洁底线不可逾越。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查明:2014至2018年间,白天辉先后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以及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其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环节为相关单位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白天辉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白天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与社会影响均属特别严重,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二审程序合法,裁定正确。据此,依法核准死刑裁定。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刑事裁定书及执行命令后,依法完成宣判与死刑执行程序。执行前,白天辉按法律规定与其近亲属会见。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5/12-09/10529746.shtml
摘要:华融公司前高管白天辉因受贿11.08亿元被判处死刑,2025年12月9日在天津执行。案件凸显金融反腐力度,福州金融界对此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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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福州及福建金融系统密切关注白天辉受贿11.08亿元案;该案系华融公司腐败典型,2025年12月9日在天津执行死刑,体现福建与全国协同推进金融反腐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