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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长关注: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聚焦校园霸凌等热点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编号225—229号)。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我国司法机关首次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集中发布指导性案例,对福建各地特别是福州中小学法治教育与家校协同机制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次发布的五则典型案例,直面当前社会普遍关切的现实问题,包括学生欺凌处置、家庭成员虐待未成年人、向未成年学生违规售酒、婚内监护权归属争议以及祖辈隔代探望权保障等,旨在统一全国法院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强化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防线。

其中,《江某某正当防卫案》(指导性案例225号)引发福州教育界与法律界广泛讨论。该案明确:初中生在遭受群体性霸凌时持刀反击,若具备紧迫性、被动性和必要性,依法可认定为正当防卫。

据审理查明,案发时年仅14周岁的江某某(化名),系某校初二学生,在校内厕所遭15名同学围堵欺凌;其随身携带折叠刀前往现场系因此前多次被威胁恐吓,后在被多人围殴过程中挥刀自卫,致两人重伤二级、一人轻微伤。法院综合考量案发起因、行为动机、过错归属及现场态势,认定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要件,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

该判决强调,针对未成年人认知能力与心理状态,司法认定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审慎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行为,避免机械适用一般成年人标准——这一导向,也为福州等地正在推进的“平安校园”建设与青少年法治实践提供了权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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